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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办事处主任、运营总监的权利、义务、待遇及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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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瑜伽协会

省级办事处主任、运营总监的权利、义务、待遇及工作范围

 一、享有中国国际瑜伽协会(以下可简称“本会”)省级各种瑜伽研究中心主任在本省享有本会的一切权利。

  二、享有本会省级各种瑜伽研究中心主任在本省享有本会的一切义务。

  三、享有本会省级各种瑜伽研究中心主任在本省享有本会除“十五、十六、十七”条外的一切待遇。

  四、业务薪资待遇为在你带领发展下的本省范围内所有业务(包括本省十六个研究中心所有的正副主任,和其他省所有的正副主任等等在本省发展的一切业务)为基础的永久式薪资,即省级办事处主任、运营总监无论什么原因、以后是什么职位或任何状态下都享有本薪资。

  五、负责全方位的发展中国国际瑜伽协会导师资质认证基地,即把其他瑜伽馆和各种形式的瑜伽工作室等用各种办法发展成为中国国际瑜伽协会导师资质认证基地,并把这些馆的主要老师根据专业能力推荐成为本会各种级别的研究员(研究员、高级研究员、专家级研究员)等。

  六、负责组建本会在本省的各种专业瑜伽研究中心,并带领本省相关瑜伽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等深入展开他们的各项相关工作等。

  七、负责本省中国国际瑜伽协会导师资质认证基地各种认证的考核评审督导工作,督导各种认证的考核评审确保按照相关流程执行。

  八、负责组织本会在本省的各种瑜伽活动,并积极配合本会的各种相关工作。

 中国国际瑜伽协会    

2019年7月1日